田恬的眼神从戒备到狐疑,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他好比拔了老虎股上的,正打算以身搏虎、然后光荣地以身饲虎,却发现老虎邀请他一起打局桥牌。 “……唔。”田恬被委以重任,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足,在还没来得及傲娇之时,就开始任劳任怨地读稿。 田恬是从他上次惊鸿一瞥的搞笑文开始看的,看的时候很开心,看到结尾就不笑了,甚至眼眶微微泛酸。其后几篇里,他看得要慢一些,仔细一些,同样得,也很容易在结尾处红了眼圈。庄墨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着他的表情。 等他全部看完,庄墨问他:“怎么样?” “嗯……还不错。能驾驭很多题材和风格,脑很大,很会做设定,科幻也好奇幻也好,设定都很睛。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说什么共同点,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。但是,”田恬加重了这两个字,希望他的转折能让庄墨惊慌失措,“虽然他的人物细节处理得没有问题,人设也立得住,但有些主角让人喜不起来,不讨喜。他结尾又总是处理得很仓促,戛然而止,就总觉得故事的完整还差一点——而且他好像只写过一篇he,其他全都be了,太惨了吧!为而啊!” “我不是要听这个。”庄墨淡然,“我是问你作为一个读者的观。你觉得这些故事,你在平时会去看么?” “be不看。”田恬答得非常干脆利落,“生活已经很凄惨了,我为什么还要去故事里受?” “在你第一遍看的时候,你又不知道be还是he。” “如果在网上,我会看评论。he难道不是网络作者最起码的守么?!” “那你看了开头以后,看得下去么?” 田恬点点头:“他的故事悬念很强,因为他的设定总是别出心裁,我即使不喜他的人物,也不得不看到结尾,因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。” “你看了这些文章会想关注作者么?” “当然。”田恬心不甘情不愿地说。他一点都不想奉承庄墨的作者,但鉴于他看了洗灰将近5万字的免费故事,他已经对这位作者产生了一丁点情了。田恬不愿意说一些恶意中伤他的话,即使他听不到。 “你看他的稿子,觉得费劲么?” “有点。”田恬实话实说,“他有些句子写的太长,咬文嚼字;有些设定和情节太复杂,我一个文科生本看不懂。” 庄墨点点头:“那如果你关注了这个作者,他发了一篇新的稿子,你会在什么时候去阅读?” 田恬想了想:“如果他全是he,我会愿意每天睡前刷一发。不过不能太烧脑,平时下班已经很晚了,我很累,不想动脑子。” 庄墨把他的意见全都记录下来,完成了这次调研。 他选中田恬做试读者,因为田恬是个95后,从小浸二次元,他和现在的小孩子所接触到的东西是一样的,口味也是一样的,他的眼光代表着一批正在成长中的核心消费群体。在畅销书界,有这么一句话:谁征服了初中女生,谁就征服了一切。对于任明卿文章中出现的问题,庄墨了如指掌,但庄墨想要知道:小孩子对他到底什么觉,还是讨厌?接受还是抵触?这关系到他未来能发展到什么层次。庄墨希望把他捧到后网文时代代表人物的位置,他的文字觉能不能引95后甚至00后,这是关键。 作者有话要说: 【编辑知识小课堂】当作家是一种什么体验? 创造世界。 第14章 他们开了房,然后疯狂地赶稿 qq上,可达不是鸭传来了新开篇,田恬短暂地从失去作者的恐慌中解,继续指导改稿。整个下午,田恬几乎都在手把手教他怎么写,有时候甚至想自己袖子上。他想不明白,为什么在微博上坐拥8万粉丝的读物博主,写作功底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。难不成他的粉丝都是买的么?脾气倒是与粉丝量呈正比。 而洗灰却非常安静,只在傍晚发来一条消息,为自己没能及时完成作品表示道歉。 虽然不是他的作者,田恬却为他着急:“审稿会安排在明天早上,你晚上要上班,还有时间写么?” 洗灰:抱歉,我也不确定 一口咸:写了多少字了? 洗灰:一万左右 一口咸:还差多少 洗灰:差高和结尾 一口咸:那赶一赶,能写完么? 洗灰:我尽量 田恬转头通知庄墨:“你的洗灰明天可能不了稿,你做好心理准备。”他本来应该幸灾乐祸的,但是可达的稿子也还差了一半,以至于他对庄墨的态度近似于亡齿寒、兔死狐悲。 庄墨抬起那双深邃的眼睛,平静地凝视了他半刻,然后“哦”了一声,继续低头玩手机。指针到了五点,叶瞬像昨天一样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,而庄墨却没有挪窝的打算,甚至在天黑以后询问加班中的田恬和烈火哥需要什么外卖。 烈火哥写完卷首语,检查了自己的待办清单,发现还有定稿本期杂志封面、撰写本期作者访谈、审核叶瞬上的白殇殇新书《过去的我们都哭了》上市营销方案、走访24个报刊亭进行市场调查,并拜访7个经销商。这样的工作量对他来说稀松平常,他站起来,打算到天台上做三十个俯卧撑、练一会儿哑铃,算是对自己不幸处境的微小补偿。可是,就在他刚刚抓起哑铃的一刹那,他桌子上的电话机又铃铃铃地响了。 “帮我接一下!”烈火哥实在不愿意打断自己的健身时间。 田恬听到传唤,不确定地扫了圈办公室,发现只剩下自己和庄墨,而庄墨摆明了他不想去。田恬从未见过如此下无之人,他实在想不出庄墨除了跟洗灰说了两句话之外还干了什么。 田恬气哼哼地走过两排办公桌,拎起了听筒:“喂?!”因为一肚子火,他的语气非常鲁。 对面愣了一下,似乎他的一生中还没被人这么暴地对待过:“请问是《新绘》杂志社么?我是观文的许唯,你们主编在么?” 田恬觉得许唯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:“不在,他住院了。” 许唯听到这个消息颇诧异:“那现在你们的执行主编是谁?” “烈火哥。” “他在么?” 田恬看了眼厕所的方向:“他不太方便接电话,你有什么事?” “请你明天上班让他把《夜航船》的版面发过来,我们这边要审核一下。” “诶?”不是说不登《夜航船》么? “有什么问题?”许唯的声调微微上扬。 田恬既没有主见,又欺软怕硬:“没有!我什么也不知道,我只是个新来的!” 许唯轻笑了一声:“好的,麻烦你了,再见。” “再见。” 不一会儿,烈火哥健身回来,听到这个消息,也跟田恬一样惊讶:“我们不是不登《夜航船》了么?难道主编没有跟许总那边沟通好?” “他沟通了一半,从楼梯上摔下去了,”庄墨提点了他们一句,“所以观文那边以为一切照旧。” 烈火哥难以置信:“他们那天还吵了架!” “那可能许总以为他吵赢了吧。” 田恬同意他的看法:“在他们眼里,《新绘》拒绝刊登谭思的新书,这本不可能。”他从许唯低沉悦耳的嗓音中听出某种傲慢,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。 办公室里气氛抑,这状况棘手得很。 最后田恬忍不住问:“那现在怎么办?” 烈火哥想了想,抓住了听筒:“反正主编已经决定了不登,我直接跟许总挑明了吧。” “慢着,”庄墨叫住了他,“观文在跟京宇谈收购?” “……嗯,有这回事。不过《夜航船》合作不了,这件事应该也黄了吧。”不单是黄了,而且等同于京宇公开与观文决裂。正面刚上观文,烈火哥早有心理准备,但事情到了眼前,他发现自己还是心虚。京宇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,如果观文从中作梗,可能连这一期的月刊都无法顺利上市。 “先拖着,让他以为一切照旧。”庄墨道,“观文在业界的名声可不怎么样。现在惹火了他,谁知道会怎么打胁迫。新刊就要上市,至少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个截稿期。” 田恬觉得他真是个老狐狸。 烈火哥虽然对田恬的看法表示同意,不过庄墨说的却不失为良策。想不到,从作者那儿学来的拖稿技巧,有一天会派上用场。 大家达成一致,决定对观文瞒天过海,庄墨看看时间不早,拎起西装起身要走。田恬忍不住问:“你去哪儿?” “泡吧。” 田恬羡慕嫉妒恨。为什么同样是编辑,庄墨过得像个公子哥儿,自己却过得像个洗脚婢。 庄墨走进魅力四的时候,酒吧刚刚开门。乐队在舞台上调弦,大厅空空,只有保洁在拖地,完全看不出来过几个小时这里会变得一片醉生梦死、纸醉金。他问前台要了一个包间,在里面一个人消磨了个把小时。 随着夜渐深,外面逐渐变得热闹,又从热闹变得喧嚣,吵闹的蹦迪隔着厚实的门板震耳聋。 庄墨扫了眼手表,确认自己再也没法等下去了,叫来侍应生,点了一瓶红酒。侍应生在记账的时候偷摸东张西望:这位先生既不唱歌,也不应酬,一个人枯坐了半天,真是个怪人。他毫不掩饰对庄墨的好奇,这种好奇在他过来100块钱小费时达到顶峰:“等会儿你让任明卿把酒送过来。” 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,但是他什么也没说。 没过多久,任明卿敲了敲门,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。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:“庄先生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 “刚谈完一个项目。” “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?” “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——你呢?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?” 任明卿笑得勉强,即使光线黯淡,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:“还差一点儿。” “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?”庄墨明知故问。 “……明天。”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:“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?” “……凌晨三点。” 任明卿说完之后,有那么几秒钟,他站在那里,在苦闷又沮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。他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能完成,只是过了明天没有人再要它,而他对此无能为力。他有一种奇异地对不起它的觉,就像一个口袋里空空如也的父亲面对着就快要辍学的孩子。 “要不这样,你在这儿写。”庄墨的声音拉回了任明卿的神智,但他发现无法理解这番话。 庄墨解释道:“这里是酒吧吧?我可以点任何员工陪我喝酒——你不要害怕,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——我带了电脑。”他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,摆在了任明卿面前。 任明卿落荒而逃:“不用了,庄先生,不用了……”他是个羞涩而内向的人,对他人的好意非常抗拒,似乎觉得自己不配被人优待。与其被人照顾,受人恩惠,他更习惯一个人默默忍受痛苦。 任明卿回到外面的时候依旧脸红心跳。经理骂他磨洋工,他定了定心神,专注于眼前的工作。但是等他送了一趟酒回来,庄墨已经手着袋靠在吧台边上了。他浑身上下仿佛没有骨头,歪着脖子靠在墙边与经理谈笑,说话间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,素来严肃的角带上了一抹暧昧的笑容,看上去就像个混惯风月场的公子哥。 “……三个钟一千,不能再少了。”任明卿听到经理讨价还价。 “我不!”任明卿涨红着脸走到他们中间。他不想自己赚钱,却让庄墨破费。他虽然软弱又残疾,但他靠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,不是他该要的他分文不取。 经理啧了一声,显然误会了他拒绝的理由:“有人看上你了,你有什么可不开心的,你他妈良家妇女啊?!”在这里工作,这种事惺忪平常。只不过任明卿腿脚残疾,就算有人对他那张清秀却无趣的脸兴趣,看他一瘸一拐的走姿也倒尽了胃口。像庄墨这样的客人吃香着呢,要是在平常,哪儿轮得到他。 “不不不是啊……”任明卿红着脸想跟经理争辩,但一心急就开始口吃。 这个时候,庄墨揽过了他的肩膀,在他耳边说:“你可以拿到稿酬后,把钱结给我。” “……”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,仔细想想,也不失为一个良策,只是得冒一定的风险,“我不一定会过稿……” “看来你一定要过了。”庄墨把钱拍在了吧台上,替他做出了决定。 庄墨揽着任明卿走了几步,回头问:“能带出去么?”酒吧太吵,不是好的写作环境。 “不能!”任明卿焦急道,“带出去更贵!” 经理:“……”他没听错吧?这小子一眨眼功夫帮着客人省钱?他到底是给谁打工的? 坐在不远处的白殇殇目睹了这一切,觉得她立刻、马上、现在就要跟叶瞬分享这个八卦。这倒不是说她不在乎两位涉事人的名声,而是如果不让她说出去,她就要死了。她不想做一个卑劣的女人,但她更不想做一个憋死了的女人。 花眠:上回你和烈火哥过来酒吧里,还带来个人,他是谁? 叶瞬:新招的编辑dGLhtoYOTa.com |